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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鬼杀者化神偷化shen的秘密(2/2)

“怎么样,这把44径的沙漠之鹰被称为枪中之王,8发弹,虽然威力比50径的稍小,但综合作战能力绝对,而且是加长枪,有效程150米以上,绝对是丛林猎人的不二选择。”老板是一个着小镜的中年胖,白腻的脸上脂肪层层堆积着,脖上有一蚯蚓一样的伤疤,他的英语带着一音,自从前的客要求一把威力大的手枪后,他就开始情的介绍起来。

诺里斯城的枪械店经常跟靶场,前面卖枪,后面就是靶场,占地面积很广,而店主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人,普通人想在一个暴力城市开个售暴力品的店铺本不现实,也许才开了几天就被人吃掉了,甚至是打劫了。

但是对丛林猎人来说,沙漠之鹰就再合适不过了,后座力、重量和装弹量小都不是问题,他们要的就是威力。

然而那路经这里的白人少年只是微笑着摇了摇手,径直走向了一家枪械店,两个女耸耸肩,无奈的对视了一,继续寻找她们的下一个目标…

“我要50径的,两把。”说话的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白人少年,为了完全杜绝别人的怀疑,周健这次利用游戏易容成了一个金发碧的白人,以游戏里的易容技术,料想谁也认不他了。

如果要火拼,就陪你们火拼好了,至少得买一架加特林,否则看到武装直升机他就得傻

一直到现在为止,沙漠之鹰都不曾被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和武警装备。

酒吧、赌坊、房是用来尽情放纵的地方,而枪店则是用来购买武的地方,因为诺里斯城的武质量可靠而且类繁多,经常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枪械好者来诺里斯购买枪支,有时候枪店里也会售一些合金刀、弩箭和匕首飞镖之类的冷兵,不过选择它们的丛林猎人只占了很少的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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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里斯城聚集了大量的丛林猎人,对他们来说,生活的内容只有两个:战斗以及…放纵。



其实在浩劫之前,沙漠之鹰虽然有手枪之王的誉,但是事实上这把枪几乎无法被应用于实战,而是作为收藏、打猎、打靶和游戏电影,因为它的重量和后座力实在太夸张,试想在大家都比掏枪速度的时候,你从枪里掏了一把三公斤重的铁疙瘩,然后再颤颤巍巍的瞄准,这时候很可能对方已经开枪了。

力,如果是在开阔的黑沼泽,周健可没有把握躲开每一发弹,何况这次国派来的士兵很可能都是些神枪手。

诺里斯城最闹的店面永远都是这四个――酒吧、赌坊、酒店兼房,以及枪械店。

一个夏意的慵懒午后,微风拂面,街一旁的棕榈林投下了面积不大的树荫,几个从事情服务的金发女郎在那里搭了沙滩椅,穿着的比基尼惬意的躺在那里,一边着果,一边对着路边她们认为不算凶神恶煞的少年抛着媚光照得人骨都酥了…

不过即便要涉险,他也得过去,这个任务很可能涉及到鬼杀者化的秘密甚至是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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