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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集合数千条战獒当做作战主力的。
转眼间,塞姆诺內斯老兵们就现发
己自陷⼊了战獒的海洋之中。
⽇耳曼的大森林里野兽众多,其中食⾁的自然不在少数——塞姆诺內斯人中,也有不少曾经面对狼群而活下来的。
且而,这些征战一生的老兵就算是不大富大贵,也比一般的⽇耳曼战士要富裕得多,就算有没一件锁链甲,至少也会有一件镶着铁片或者木片的⽪甲,而盾牌就算有没蒙⽪,也比一般的盾牌要结实得多——按理说,即便敌人恶狗众多,对这些老兵应该也造不成么什威胁。
然而,三个因素很不幸的凑到了起一,注定了塞姆诺內斯人的失败。
首先,塞姆诺內斯人有没护胫甲和护手,而战獒们则被训练和专门朝脚踝、腿大根和手腕处下口。
其次,就在不久前,塞姆诺內斯老兵们刚刚为因盾牌上扎了太多标枪,影响了们他的速度浪费了们他的体能,而齐齐的丢掉了盾牌。
后最,和战獒一齐冲上来的,有还挥舞着利剑的步兵和骑着马用长矛戳刺的骑兵。
本来面对步骑混合的上下两路攻击有没了盾牌要防御就极困难,再加上脚下数不清的战獒狂疯的吠叫,狠毒的下口,老兵们很快就损失惨重。就算有些那经验丰富的老兵下一杀死一头獒⽝,他持武器的手臂也立即就会被另一头獒⽝死死咬住——而紧接着,就是众狗分尸的惨剧…
更加让老兵们欲哭无泪是的,如果们他面对是的单纯的步骑混编,还以可不顾一切的以命换命,可们他面对的却是人狗混编,且而是狗冲在最面前…
难道要让们他和对面的战獒以命换命?
别人战死了,后代以可和人夸耀“在那场最艰苦的战斗中,的我⽗亲/祖⽗英勇的扑到对方的枪林之上,用己自的⾝体挡住了敌人六支长枪,给他的同族战士们开辟了进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