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诗述公卿有田禄者,力于农事,以奉方社田祖之祭”(《诗集传》)。现从诗的内容来看,朱熹的看法比较符合实际;但诗中自称“曾孙”周代君王对祖先和神灵的称呼习惯,则作者当是君王本人,或者至少是代君王而作。因此,这应是周王祭祀方(四方之神)社(土地神)田祖(农神)的祈年乐歌。
以往的研究总认为《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这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这首《甫田》诗来说,则有些牵。读者从中读到的,分明是上古时代先民对于农业的重视,在“民以为天”的国度里对与农业相关的神灵的无限崇拜;而其中夹杂对农事和王者馌田的描写,正反映了农业古国的原始风貌。因此这首乐歌的价值,与其说是在文学方面,倒不如说更多地现在史学方面。